安平漁港及支航道違法養殖牡蠣及漁網具大掃蕩 Apr 11th 2019, 01:04 為展現對安平漁港及支航道違法養殖牡蠣及漁網具零容忍,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持續進行水域巡查。108年4月9日開始執行「安平漁港與支航道違法養殖牡蠣及漁網具處理試辦計畫」,巡查首日未發現養殖牡蠣,但發現港區水域有2件漁網,有危害、妨礙進出船舶航行之虞,依漁港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逕予清除。 漁港所表示,台南安平商港和漁港之間的「支航道水域」水質欠佳,為了保障養蚵產業及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市府107年1月11日依漁業法公告,禁止經營養殖漁業行為。此外,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明文規定「在漁港區域內,不得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 漁港所已開始執行「安平漁港與支航道違法養殖牡蠣及漁網具處理試辦計畫」,每周將定期對安平漁港及支航道進行水域巡護,倘發現違法情事,將依法處理。漁港所再次呼籲漁民,不要在安平漁港或支航道內違法養殖牡蠣或放置漁網具。否則一旦強制拖吊銷毀或依法裁處,受損的還是漁民。 發稿人: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林淑蕙 電話:06-2991111-8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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