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之道:依靠创新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Apr 25th 2019, 00:00, by 陈永红 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使我们的国家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祖国大地上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不能墨守成规,必须强化创新意识。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在模式、体制、机制上不断创新,依靠创新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创新模式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公众既是生态文明的享受主体,又是生态文明的建设主体。这就要求我们把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使每个人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推动者。在实践中,我们坚持把公众参与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的着力点,创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明确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从而汇聚各种力量,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坚持把引导公众与依靠公众有机统一起来,把政府主导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与公众能够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渠道相结合,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我们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珍惜生态、保护资源、爱护环境,动员公众积极践行低碳、环保、绿色理念,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让公众真正成为生态文明的建设主体和享受主体,形成全民共治的生动局面。 创新体制增强工作合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如果不能有效统筹,就会出现"九龙治水"的局面,谁都管不好,谁也不能一管到底。为此,我们瞄准痛点、打通梗阻、突破藩篱,变"九龙治水"为"攥指成拳",不断增强工作合力,更加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探索推行"1+1+N"生态保护体制,第一个"1"为属地责任主体,第二个"1"为牵头部门责任主体,"N"为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主体,根据不同的环境治理要求明确不同的责任主体。这一生态保护体制充分体现了生态系统的综合性和监管的综合性,从源头上破解了多头管理、监管执法"碎片化"的体制弊端。实践证明,只有解决体制上的"碎片化",才能解决保护上的"碎片化",真正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创新制度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我们坚持以创新制度为保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优化考核办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干部考评体系,不断提高生态考核的权重;构建大生态环保管控格局,在全区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与综治网格无缝对接;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规划环评、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建立绿色信贷、生态补偿制度,完善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通过创新制度,努力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能落地、不落空,让每一项制度落细落实,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作者为中共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委书记) 《 人民日报 》( 2019年04月25日 10 版)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