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員請假參選案 市府:一切秉公辦理 Apr 10th 2019, 08:08 有關民進黨立委初選參選人台南市前副市長顏純左今(10)日質疑台南市政府機要人員賴惠員請假參選案,台南市府人事處表示,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規定,公務人員因事得請事假,每年核給7日,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按日扣除薪給。賴員超過7日之事假均依規定扣薪,至於3月22日之直播,賴員有依規定請假。 此外,近期因民進黨內立委初選,引發部分候選人質疑賴惠員帶職參加黨內初選,對此,市府人事處表示,憲法保障人民有「服公職」的權利,公務人員可以依法登記參選民意代表,因此市政府尊重賴惠員參選的權益。 公務人員參加黨內初選期間,雖然不屬於行政中立法所謂的「候選人」,但黃偉哲市長特別要求公務員不得因此影響業務進行,尤其是上班時間不能從事跟公務無關的活動,也不能動用資源進行與公務無關之事宜。因此公務人員在上班時間如果要從事初選宣傳活動,應該依規定請假。 人事處強調,有關賴惠員登記初選後,是否有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競選宣傳活動,會全面檢視其差勤是否合乎規範,一切秉公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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