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看診五撇步,醫療糾紛遠離我 Apr 24th 2019, 02:11 醫療糾紛案件逐漸攀高,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自106年79件至107年103件增加約30%,醫病關係惡化已是備受關注探討的議題,面對瞬息萬變的病情發展加上醫療的不確定性,任何醫療行為,不可能做到零風險或零缺點。因此如何預防醫療糾紛是醫病雙方應共同努力之方向與挑戰。除醫療院所要建立醫療品質外,民眾也要對就醫治療過程有所準備及瞭解,如此一來,才能增加醫師對病情的溝通,達到看診及治療的立意,避免憾事發生。 衛生局提醒民眾,就醫時多加善用「安心看診五撇步」(1) 安心看病講清楚:看診時詳述哪裡不舒服、症狀為何、持續多久了、什麼情況下症狀會加劇、本身有無其他疾病、過敏史、家族疾病史及最近的旅遊史等資訊,讓醫師能迅速了解民眾病情。(2)追求健康勤發問:醫師安排的檢查、診斷說明若沒聽清楚或有疑慮應主動詢問確認後再做決定。(3)檢查治療問仔細:同意書內容務必確認後才簽名。(4)正確用藥才安全 :藥物服用需確認藥物包裝上姓名、服用方式、禁忌、擺放陰涼處並依醫囑服藥,對藥物有疑問務必請藥師衛教說明等。(5)手術前要停看聽:若遇到需要手術或較複雜的治療,不知如何決定時,透過尋找另一家醫療,做再次的確認。 若無可避免的產生醫療糾紛,經向醫療院所陳情後,仍未獲處理,訴諸司法又擔心冗長的司法訴訟過程及費用,非民眾所能負擔,衛生局提供了醫療爭議調處管道,其效力係屬民事和解契約的性質,而主要的申請要件需因病人與醫事人員或醫療機構間,因醫療行為而發生傷害、殘廢、死亡或其他不良結果之爭議,需由當事人提出申請,若當事人死亡得以其繼承人提出,過程所有參與人員均應保密,對外不得洩漏。在醫療爭議調處程序上,衛生局僅是提供第三方見證下之雙方溝通的輔助平台,並沒有權限認定當事人誰對誰錯,且不論調處是否成立,傷害已經造成,因此建議民眾就醫時,運用看診五撇步並多「停、看、聽」-適時『停』下來思考及瞭解醫療措施及風險、對各項說明及同意書要『看』清楚內容,再簽名、必要時多『聽』幾個醫師的意見做為醫療決策的參考,期待醫病雙方建立信任基礎,防範醫療糾紛,為合諧的就醫環境共同努力。 發稿人:醫事科 楊牧晏 聯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轉120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