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巿524同性婚姻策進作為一事 Apr 24th 2019, 09:44 依據106年5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748號解釋,同性婚姻2年內應完成法制化,尚未完成法制前,戶政機關尚無法律依據予以登記,所以先行辦理同性伴侶註記,如法制化完成後,即得依法辦理相關登記,倘超過2 年後(108/5/24前)仍未完成法制化作業者,戶政機關應依釋字第748 號之意旨,直接受理同性結婚登記。臺南巿首開先例自105 年2 月1 日起,即於各戶政事務所開辦同性伴侶註記,註記對象為年滿二十歲單身且雙方或其中一方現設籍於本市,雙方備齊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或簽名親自至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截至目前,各戶所同性註記仍持續辦理中。 有關同性婚姻登記立法,目前行政院會於108年2月21日已通過「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後續法案將送立院審議,待中央法令頒布後本局將通函各戶政事務所,請各戶所依相關規定辦理,並請各戶所遇有辦理同性婚登記時尊重民眾意願,可另採專人專櫃方式辦理。 依照釋字748號解釋,臺南巿各戶政事務所將於5月24日起辦理同性婚登記。為表重視,各戶政事務所已於108年4月16日先行針對轄內留有聯絡資料之同性伴侶註記民眾,主動電話詢問當日參與登記意願,目前共計有23對預約於當日辦理登記,除此之外,民眾也可逕向或以電話向各戶政事務所辦理預約;而登記當日將比照特殊結婚日期辦理相關活動,以彰顯婚姻平權在台灣又邁向了一個新的里程碑。至於戶役政登記系統,依內政部戶政司表示,目前同性婚姻專法仍在立院審議中,之後會依照立院相關決議辦理,因目前還未到5月24日相關系統不會開放,但當天一定會準時上線。 聯絡人:民政局戶政科 科員洪新怡 電話:06-2991111#8657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